20080425

蓋房子



Originally uploaded by 哩瓦殺

photo by 哩瓦殺

終於開始學著去說自己的話了,用自己的手腳眼耳口鼻拼湊出來的生活經驗,去說想說的話。或許還是只能約略地說出了一種感覺而已,或許沒有堅強的理論基礎(唉,其實擺明就是沒有啦,不用「或許」),不過今天如果有說出想說的百分之一,大概也就值得高興了吧。

如果想當個人權鬥士,我們畢竟都只能「代言」,因為那些為了現存秩序而被抹消其存在之人,已經沒有發言的可能。可惜我不想當一個人權鬥士。我不想強調公平正義,因為這世界上沒有這些東西,或者說,這世界上的公平正義其實是建立在不公不義之上。雖然我以為我抽身就能是乾淨的嗎?或許只是在找尋另一種方式做侵犯吧。

老師的話語文字,我向來就很難像錄音帶一般的複製,常常都只在課堂上留下一種感覺,沒有基礎或不一定有完整的論述,但是有十足的煽動力。然而我被煽動了。甚至或許我戴上了另一副看世界的眼鏡了。過去總是複製老師的話語和論述,模仿他誇張的動作和聲調,努力去找尋他的論述脈絡,一直到今天我才發現,原來偶然的在街頭上所獲取的經驗,可以是讓我開始說自己的話的發聲素材。說的時候還不覺得哪裡有什麼問題,回來之後才漸漸感到驚訝,或許這就是人生活與經驗的累積,不是從老師那裡複製過來的,而是自己偶然的經歷融入了原來的感覺,甚至可以用來說明或形容那些矛盾、不解與不爽的感覺。

對阿,很多時候就是「林盃就是每送」,檢察官起訴的時候是如此,法官判決的時候也是,說不出來也不能說就是了,但是對於體制的挑戰也是,只是終究我們必須化為文字先來溝通,雖然明明知道有些事情沒有溝通的可能,充其量大家說說聽聽,溝通就斷掉了。

我沒有仔細想過樂生是不是應該去支持的,也沒有研究性工作權的諸多問題,蘇花高我也不是很了解,一個唸社會制度存立基礎與其運作的小鬼竟然不了解社會脈動,我自己也感到驚訝與羞愧。更驚訝的是,法律系學生所出產的論述無一不是確立法律系統與其行動的正當性,維護既存體制的合法或者讓其更加的綿密細緻,或許這樣的批評自大、誇張了一點,但從來不去思考秩序根基的正當性,這一點難道沒有問題嗎?

扯遠了,我只是想說,無意間去了兩次樂生的行動,讓我獲得很多,起碼我明白了實踐的粗淺意義,更明白了鬼扯的學術生活需要更多現實的力量與素材,當然也知道書上那些東西是紙上談兵到某種境界了。


原來那些經驗成為了可以將自己展開的一個契機。

先將論文寫完再囉唆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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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是利益衡量的正當化遊戲,
是排除與差異目錄下的合理化工具。

論述都是假的,只有最後的決斷才是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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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. 我無意間發現這張照片在樂生的某個短片中被使用了,覺得很開心,雖然拍的不怎麼樣(得意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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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音樂:
德弗札克第九號交響曲

這是很好聽的曲子喔,推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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